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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萬(1811年-1897年),字子青,號鑾坡,清朝狀元。直隸南皮縣(今屬河北省)人。為官數十年,官至太子太保、東閣大學士。卒謚文達。


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出任湖北鄉試副主考官。咸豐二年(1852年),出督河南學政。太平軍北伐攻克歸德,進逼開封,之萬上言防剿事宜,多被採納。不久,之萬被召還京師,教授鍾郡王讀書。由侍讀累遷內閣學士。同治元年(1862年),擢升禮部侍郎,兼署工部。


河南州縣因「苛派擅殺」而被御史劉毓楠奏劾,朝廷命之萬前往考察,證明屬實,巡撫鄭元善等人被處分,由之萬代理巡撫職務。此後盡力鎮壓捻軍。同治四年(1865年),改任河道總督。僧格林沁在曹州戰死,之萬也被牽連,革職留任。同治五年(1866年),移漕運總督。同治六年(1867年),淮軍在揚州捕獲捻軍首領賴文光,東捻軍被剿滅。之萬被賜花翎、頭品頂戴。同治七年(1868年),圍剿西捻軍得勝。同治九年(1870年),調任江蘇巡撫,次年遷閩浙總督,同年即因母老乞求歸養。


光緒八年(1882年),張之萬被起用為兵部尚書,調刑部。光緒十年(1884年),入軍機處,兼署吏部,充任上書房總師傅、協辦大學士。光緒十五年(1889年),授體仁閣大學士,轉東閣大學士。甲午戰爭事起,之萬罷退。又二年,因病致仕。光緒二十二年(1897年)卒,贈太保,諡文達,入祀賢良祠。



尺寸約32.6*29.6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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