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燮(1693-1765),號板橋,揚州府屬興化縣人。鄭板橋善畫蘭,竹,石,尤精墨竹,學徐渭,石濤,八大的畫法,擅長水墨寫意。在創作方法上,提出「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三階段論。鄭板橋特別強調要表現「真性情」、「真意氣」。他筆下的竹,就是自己思想和人品的化身。他的墨竹,往往挺勁弧直,具有一種弧傲、剛正之氣。在藝術手法上,鄭板橋主張「意在筆先」,用墨幹淡並兼,筆法疲勁挺拔,佈局疏密相間,以少勝多。他還重視詩、書、畫三者的結合,用詩文點題,將書法題識穿插於畫面形象之中,形成不可分割的統一體。尤其是將書法融於繪畫之中,畫竹是「以書之關紐透入於畫」,畫蘭葉是「借草書中之中豎,長撇運之」,進一步發展了文人畫的特點。

70cmx70cm (鏡心未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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