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司法隨筆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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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積案沈重,並不是新聞,近一、廿年來各界談司法改革都會提出來檢討。然而沈依舊,近五任的最高法院院長都以清理最高法院的積案為己任。但十幾年過了,最高法院的積案不但沒有減少,還在增加,目前積案待清的有上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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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等法院昨天針對劉泰英聲押遭駁回抗告案,發回台北地院更為裁定,就是要地院「再考慮一次」。但是其結果也可能是再度駁回,或是裁定聲押獲准。不過,高院的裁定理由闡明的瑕疵並非十分嚴重,在「瑕不掩瑜」下,還是對劉泰英方面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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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定南籲請司法院長翁岳生督促各級法院速審速結,引起法官抗議,司法院長翁岳生重批。但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又公開呼應支持陳定南,讓人不禁眼花。行政權與司法權分際如何釐清?審判權該不該被行政機關牽著鼻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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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十信接連發生搶案,內政部長余政憲昨天氣憤表示,警方先前曾規勸應檢討改進缺失,但十信置之不理,內政部將去函保險公司,建議「不予理賠」。內政部長是否有權可以要求保險公司不予理賠?從過去法院案例來看,余部長可能氣極敗壞,「又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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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陳文禮突然傳出「倦勤」,以「另有生涯規劃」為由,向法務部請職現職。雖然他對外表示,早在選前即有意請辭,但法務部的檢察長調動才剛發布交接沒多久,要請辭理應在上一波即表態;因此,要說他的請辭與花蓮縣長補選無關,恐怕很少人會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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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都是聯合起來打被告。」民國八十年二月以前,檢察官的席位設在法檯之上,就坐在法官旁邊。審檢一家親,系出同源,又同一道門出入,所以被告若不滿檢察官,「氣」同樣會出在法官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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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面對國內還有一百多位死刑判決,而且已有十四人已判決定讞,卻以從嚴審核及提非常上訴為由,都不執行槍決,也讓我國的死刑執行,連續兩年創下新低紀錄,雖然給了相關人權團體的善意回應,但其實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並不領情,昨天還是到法務部前繞行抗議,面對內外交迫,法務部的做法就是使出拖字訣,但對眾死囚來說,也不啻是一種變相的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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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最後由黑馬大法官楊仁壽出線,外界一直搞不懂為什麼,其實是三位法訓所七期的同學互推互讓,最後才擠出楊仁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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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光醫院副院長黃芳彥捲入SOGO禮券及經營權移轉,檢方將傳他作證,不過他卻以出國及就醫為由滯留美國,如果他不回來怎麼辦?禮券案還辦得下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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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統女婿趙建銘該不該羈押?經過院檢三度攻防,合議庭維持原議,這次根本不理會上級審的發回,還是裁定交保。究竟檢方是否會鍥而不捨繼續抗告,像對當初太電胡洪九案一樣緊追不捨?還是就此鬆手,讓趙建銘逃過再羈押的劫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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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寶企業集團前董事長陳盛沺選擇以刊登廣告方式,反駁其遭列為十四大外逃要犯,此一方式不禁讓人想起被政府列為十大的東帝士負責人陳由豪。但此一行為只能自剖心情,對案情並無實益,陳盛沺想要擺脫通緝犯的身分,只有回國向檢察官說明一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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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偵辦國務機要費的高檢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高檢署昨天已決定報法務部讓他回任一審辦事,以利偵結眾所矚目的國務機要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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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湖李姓人家在四個月內,一家五口分兩次跳河自殺,震驚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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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機要費案昨天二度開庭審理,到庭論告的檢察官突然當庭聲請立即保全總統府內證據,以釐清是否符合國家機密要件,合議庭以不符合聲請要件當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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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警在偵辦三一九槍擊案時,為了讓嫌犯唐守義等人吐實,順利追查出改造槍彈的流向,同意讓唐守義、吳旻璟、戴坤達等六人不提報流氓。但事後警方卻食言,還是把六人提報流氓,也引發唐守義潛逃出境並郵寄光碟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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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迄今累計共有廿八名死刑定讞的死刑犯,尚未執刑,今天是國際廢除死刑日,國內的廢死聯盟昨天表示,再撐過八十三天,台灣就連續兩年沒有執行死刑了,問題是撐過了今年,那明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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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改會研究員宋明潭說:「有《法官法》可以讓坐在審判席上的人透過一定機制選任,有《法官法》可以讓怠惰的法官戰戰兢兢,有《法官法》可以讓不適任法官下台一鞠躬,有《法官法》才能確保我們的審判品質,做到「獎優汰劣」...,所以我們需要一部叫《法官法》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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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從八十八年七月十四日公布施行,迄今已八年多,由於監聽票核發浮濫,一直存有爭議,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在五年多前就主動宣布,將在一年內推動修訂「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將核發監聽票的權限,由檢察官轉給法官,可惜修法慢了半拍,讓這項有違憲爭議,且侵害人權至鉅的法律,直到昨天才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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