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百案第一家庭都再三表示未介入,但是從蔡辰洋、徐旭東到林華德,都坦承曾與扁嫂或透過御醫黃芳彥與陳總統或見面、或傳話。如果真如第一家庭撇得那麼清,為何幾個買家都要走第一家庭「後門」,私人企業的移轉或併吞,為何都要仰賴第一家庭鼻息,實在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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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14 Thu 2009 23:58
第一家庭介入有影 簽結問號多
- May 14 Thu 2009 23:57
憲法第五十二條/法界論戰 總統同意接受偵訊 不涉違憲
- May 14 Thu 2009 23:55
白目演出又一章 趙建銘出庭 這回嚼口香糖
- May 14 Thu 2009 23:54
拖延策略擺明心虛了?
針對陳瑞仁檢察官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民進黨團主張對總統的刑事豁免權要提出聲請釋憲,只是聲請釋憲一定會拖延審判程序的進行,那麼陳水扁總統「一審有罪就下台」的條件說,就幾乎篤定可以拖過二○○八年五月廿日,實在沒有必要再使「暗步」,機關算盡,只會讓人覺得陳水扁心虛。
- May 14 Thu 2009 23:53
高官涉弊創紀錄 台灣「奇蹟」
前內政部政務次長顏萬進因涉及北投纜車等弊案,昨天被檢方起訴求處重刑,總計扁政府執政六年多來,已有近十名政務官因涉及貪瀆弊案被檢察官起訴,往好處想是檢方肅貪不但拍蒼蠅也打老虎,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新政府團隊也確實有問題,所以才會有那麼多高階政務官涉案。
- May 14 Thu 2009 23:52
特別費案怪現象 長官兼被告 檢察首長監督辦案尷尬
- May 14 Thu 2009 23:51
處分合乎比例原則嗎
台北市立泰北高中少校教官董華正因為現身凱道,參與紅衫軍倒扁活動,遭軍方以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移送軍法偵辦。倒扁活動只是一項言論自由的表現,查到軍人參與即軍法送辦,不啻是殺雞儆猴,讓軍人不敢參與政治活動。
- May 14 Thu 2009 23:49
促廢死刑 廢死聯盟應先遊說立院
為讓今年能夠破紀錄,沒死刑執行,廢除死刑聯盟最近卯上了法務部,不僅三天兩頭到法務部、最高檢及高檢署陳情,要求槍下留下死囚鍾德樹,更要求法務部長施茂林撤回死刑執行令,廢死聯盟的用心是值得肯定,但對依法行政的法務部而言,這些要求卻是逾越權限。
- May 14 Thu 2009 23:45
《說文解字》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
- May 11 Mon 2009 14:35
翁岳生卸任才大聲疾呼 晚矣
卸下司法院長重責的翁岳生,昨天在交接典禮上,為了祛除外界對他「怯懦」的說法,總算把他內心裡的話說出口,抨擊「有人為達其政治目的,常不擇手段,踐踏司法」。這段臨去秋波的確「一吐胸中塊壘」,但似乎晚了。
- May 11 Mon 2009 14:29
藍綠鬥法 古蹟都不古蹟了
為了達到去蔣化目的,教育部把中正紀念堂降為四級單位並改名為「台灣民主紀念館」;為達到正名目的,教育部和台北市文化局大鬥法,鬧得不可開交。持平而論,如果都依法行政,地方政府不應對抗中央,但是因教育部的手法太拙劣,所以反而理不直、氣不壯。
- May 11 Mon 2009 14:28
文化局空有「尚方寶劍」不會用
中正紀念堂的牌匾之爭假處分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裁定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敗訴,乍看之下好像是文化局輸了,事實上,從裁定書意旨台北市文化局根本不必聲請假處分,就有逮捕破壞古蹟現行犯的公權力,所以文化局表面是輸了面子,實際卻贏得裡子。
- May 11 Mon 2009 14:27
民進黨政府缺的就是大中至正
一塊牌匾釀成如此爭議,傲視全球的民主台灣,果然擅於創造奇蹟。民進黨政府到現在不理解為什麼他們的「政策」會遭到如此「誤解」,道理很簡單,因為民主時代的民進黨,玩得竟是威權時代國民黨的把戲,既忽略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內涵:民主程序;更忽略公民社會的精髓:公共討論。兩者俱缺,讓台灣社會為了一塊牌匾,付出流血衝突的代價。
- May 11 Mon 2009 14:23
高檢署應有勇氣放棄上訴
馬英九特別費案,昨天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檢察官的上訴駁回。值得注意的是,二審合議庭認定領據特別費根本無涉刑責,馬英九也沒有違法或犯罪,「更無所謂歷史共業或制度陷阱可言。」
- May 11 Mon 2009 14:22
檢察官若算小 百姓算什麼
馬英九甫獲高院判無罪,馬上展開反擊,控告三位檢察官偽造文書、濫權不追訴。面對馬英九強勢反擊,沈明倫以「小檢察官」自居,還以金剛經的「人生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寬慰馬英九,荒謬透頂。
- May 11 Mon 2009 14:17
特偵組竟袖手 怪哉
台灣有史以來最大的外交醜聞,最高檢察署特偵組缺席了!司法史上首度同步搜索行政院本部、及國防、外交兩部會的紀錄。特偵組竟然未能恭逢盛會!特偵組是睡著了?案件太多?還是技巧性迴避?實在耐人尋味。
- May 11 Mon 2009 14:15
馬政府擎舉肅貪大旗
新政府為了厲行廉政,責由法務部政風司研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草案」,具體明訂公務員對餽贈、宴飲、應酬的規範,立意確實良善,但要規範行得通,一得政風人員落實監督;二要政務官以身作則;否則公務員陽奉陰違,說一套、做一套,還是白搭。
- May 11 Mon 2009 14:14
前第一家庭被限制出境
- May 11 Mon 2009 14:08
言論自由的另一個新里程碑
- Sep 07 Sun 2008 13:51
《特稿》拘提權亦應回歸法院行使 國內治安並未因強制處分權移轉受影響 數字亦顯示檢方未能節制監聽票核發 法部應進一步純化檢察官職權 20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