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定南籲請司法院長翁岳生督促各級法院速審速結,引起法官抗議,司法院長翁岳生重批。但行政院長游錫方方土又公開呼應支持陳定南,讓人不禁眼花。行政權與司法權分際如何釐清?審判權該不該被行政機關牽著鼻子走?


 


  事實上,在六十九年審檢分隸前,法務部確實叫做司法行政部,當時的部長權大,一、二審法院都隸屬其下。審檢分隸後,法務部長再也指揮不動法院,院檢分歧愈走愈遠。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一個多月之前,陳定南才為了重大金融弊案審理問題,公開抨擊司法院「推卸責任」,要發函司法院要求發揮司法行政監督力量,督促各級法院加速審結重大金融案件,如今只是舊事重提。


 


  陳定南頂著「陳青天」形象,接掌法務部,他一向敢言人所不敢言,外界少有人敢攖其鋒;他則「橫眉冷對千夫指」,言行一向「特立獨行」。雖然有人常批評他失言,但是在民粹的時代裡,他的作風卻能嬴得民心,上任以來民意支持度維持不墜。


 


  但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以法務部長身分批評司法院,卻讓司法院及法官們忍無可忍,連脾氣甚好的翁岳生都忍不住要重話還擊。憲法保障法官獨立審判,不受干涉,就連司法院長都無權置喙,憑什麼陳定南嗆聲要求?


 


  在包青天的封建時代,行政、司法權集於一身,要做到「速審速結」是容易的事,一聲喊「鍘」,可以讓天下百姓拍手叫好。


 


  但在民主時代,行政權與司法權分立,行政權不能凌駕司法權之上。一般民眾可以批評司法如何如何,陳定南也可以個人身分批評司法如何如何,但法務部長卻不可以。法務部長是行政首長,以法務部長身份發聲,很容易讓人質疑行政權凌越司法權之上,對司法公信力是一大傷害。


 


  司改喊了多少年,民眾當然希望司法能發揮「定紛止爭」,捍衛公理正義。只是,喊歸喊,落實改革確實舉步維艱,一再衍生司法院與法務部的口水之爭。


 


  院部失和,對司法改革有扯後腿的作用。陳部長嬴得了民心,可是太過個人主義色彩,賠上的是卻是司法的整體形象。  [ 2002/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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