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百案第一家庭都再三表示未介入,但是從蔡辰洋、徐旭東到林華德,都坦承曾與扁嫂或透過御醫黃芳彥與陳總統或見面、或傳話。如果真如第一家庭撇得那麼清,為何幾個買家都要走第一家庭「後門」,私人企業的移轉或併吞,為何都要仰賴第一家庭鼻息,實在令人費解。

 

  根據檢察官的起訴事實指出,因林華德以總統府高層指示為由,拒絕寒舍公司收購太百股權。蔡辰洋為查證林德華所言是否屬實,與陳玲玉律師共赴官邸,向總統夫人吳淑珍女士求證「有無總統府高層介入太百公司經營權移轉事實」。

 

  總統夫人除當場明確表達總統未涉入民間企業買賣外,更透過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瞭解是否有人假借「總統府高層」名義介入。

 

  昨天林華德也坦承,曾透過御醫黃芳彥向陳總統查證,是否有蔡辰洋指稱「高層屬意」太百給他的說法。而太百糾紛正熾之際,扁嫂也找人傳話要林華德去見她,事後還告訴林「有事直接來問」,不必假手他人。

 

  另外,遠東集團徐旭東也證稱,在取得太百公司經營權後,曾透過誠品書店負責人吳清友引薦,至官邸拜訪吳淑珍。徐表示,因認為總統夫人原屬意蔡辰洋取得經營權,為展現善意故前去表達自己會好好經營太百,不會讓債權銀行產生呆帳,惟總統夫人並不瞭解亦不感興趣。

 

  徐旭東事後去官邸,是為了表達善意,怕因此事逆了扁嫂之意,得罪了第一夫人,這一點是可以理解。但是,寒舍蔡辰洋以及林華德,卻是太百糾紛正熾,各家買主都想爭取優先入主權時,為何蔡要去問扁嫂的意思?扁嫂又找人傳話要見林,莫非想要入主SOGO一定要扁嫂點頭?無風不起浪,事出定有因。

 

  檢方的簽結書認定,「總統夫人與蔡辰洋、徐旭東見面均非主動邀約,且前者是為確認有無高層介入,後者則是取得經營權之後,始前去報告經營計畫,均與所稱介入經營權之爭未合。」

 

  只是一宗單純民間企業的賣買,要再三煩請總統及第一夫人見面、傳話,甚至勞心勞力,究竟是為那樁?檢察官以查出第一家庭消費禮卷金額僅廿七萬七千元,金額不高,與取得太百經營權潛藏利益顯不成正比,逕行認定沒有對價關係,是否也太粗糙一點?  [200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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