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立泰北高中少校教官董華正因為現身凱道,參與紅衫軍倒扁活動,遭軍方以違反陸海空軍刑法「違反效忠國家職責罪」移送軍法偵辦。倒扁活動只是一項言論自由的表現,查到軍人參與即軍法送辦,不啻是殺雞儆猴,讓軍人不敢參與政治活動。

 

  固然軍訓教官未除役之前,仍屬現役軍人,但是軍訓教官調到學校服務,外界根本未將他們視為軍人,而只是輔導學生在校日常生活的教官。

 

  軍訓教官能不能有自己的政治立場?從各種角度來看,軍人應該中立,不介入政治,但並不代表軍人不能有自己的政治主張,這一點從軍人還是可以參與投票選舉,就可以印證。

 

  軍人應效忠國家,效忠國家是其職責,但若總統涉及違法失職,軍人還須義無反顧的服從?不能有二心?

 

  基本上,教官到凱道去表達他倒扁的心聲,就像一般老百姓一樣,只是一種言論自由的主張,並不涉及到對國家不忠,如果時至今天還要採取過去動員勘亂時期的做法來相繩,逼迫教官或軍人不准有任何政治色彩,這也是在剝奪軍人的參政權,並不可取。

 

  董華正最大的問題是,他不該穿著制服參與這樣的政治活動,軍方要拿董華正少校殺雞儆猴,除了以軍法送辦外,難道沒有更符合比例原則的處分方式嗎?  200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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