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李進勇的一番話引發爭議後,法務部緊急澄清並重申法務部維護檢察權之獨立行使。對於法務部的說法,作為正義之部,本就應有這樣的堅定立場,作為檢察官的後盾。

 

  法務部說,對偵辦中個案一向秉持「不干預、不指導、不參與」的「三不原則」,從台開案起訴總統女婿趙建銘、第一親家趙玉柱,到國務機要費案起訴第一夫人吳淑珍、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在在都印證了法務部的立場,因為,如果有干預、指導,這些案子怎可能起訴?

 

  但是,面對行政院長蘇貞昌指示法務部研究釋憲案,施茂林部長兩度召集相關主管開會,可見法務部是很當一回事在辦,釋憲案能否提出,要找很多理由,法務部裡法律專家甚多,無論從正的、反的,都可以找出一堆理由。

 

  法務部是行政院法律顧問,行政院長交辦對憲法第五十二條可否提釋憲案,本來如果單純針對刑事豁免權此一議題去研究,倒也無可厚非,但本案牽扯到查黑中心檢察官起訴總統夫人,又有法務部八十五年的函釋,以及檢察一體的適用,法務部說「非屬檢察權行使事項」,令人殊為不解。

 

  施茂林部長從基層檢察官、法官做起,是繼呂有文之後,第二位從基層幹到法務部長的人,對基層檢察官或法官的心聲,應最能體會。

 

  當新任檢察總長陳聰明也明白表達不支持法務部聲請釋憲,檢改、檢協等檢察官團體也持反對立場,部裡三個業務單位的研究意見也傾向反對,外界所擔心的是,法務部捨棄掉對法律應有的堅持,一切以內閣立場為導向,做出讓基層檢察官親痛仇快的事,一旦檢察士氣渙散,司法正義也就蕩然無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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