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是否代表沒詐賭?胡瓜詐賭案的判決理由並沒這樣說,但審判長吳孟良宣判後曾明白指出,這件案子的確「事有蹊蹺」,很多親友及同事都告訴他「胡瓜很壞,要判重一點」。但法官是看證據辦案,因證人證詞不一,前後矛盾,加上檢察官舉證不足,在「罪證有疑,利於被告」原則下,所以判胡瓜無罪。

 

  法官的說法並沒有錯,但從檢方起訴時,洋洋灑灑一大堆理由,最後連法官都不採信,還是判決胡瓜無罪,讓外界實在搞不懂,胡瓜究竟有沒有詐賭?

 

  例如本案受害人丁黛與楊吉輝一再指稱胡瓜詐賭。若無其事,兩人為何干冒遭誣告、偽證罪訴究的風險,跳出來指控胡瓜?此外,裝設針孔器材的被告許志煌,也一口咬定胡瓜是他的「老闆」,且說胡瓜曾在詐賭結束後,與他一起開詐賭檢討會。

 

  更令人可疑的是,胡瓜是資深牌友,但他對自己的場子發生詐賭,在長達兩個多月、輸贏數千萬的賭局間竟渾然不知有施詐術,說得過去嗎?

 

  另外,藝人李壽全之妻 林郁 君發現遭詐賭後找上胡瓜,胡瓜也大方拿出兩百萬元解決。若胡瓜無詐賭,他為何要這樣做?且胡瓜的胞兄胡技烜,若無人授權、資助,為何又敢在明星弟弟的場子搞詐賭?

 

  胡瓜詐賭案被起訴後,胡瓜哥哥胡技烜在偵查庭時從未到案,一直到法院開庭才露臉,而且審判庭一開始就坦承不諱是自己詐賭,與弟弟胡瓜並無關。法界有人說,幕後應有高人指點,胡技烜一肩扛下所有責任,其實已讓胡瓜脫罪了一半。

 

  其次,共犯之一的田淑玲,在審判中的供詞卻大翻供,等於讓胡瓜又吃下一顆「定心丸」。由於田淑玲是本案的檢舉人,她的供詞反覆不定,當然對胡瓜最有利。這也是丁黛母女一直不諒解田淑玲,甚至告田女偽證罪的原因。

 

  田淑玲為何會翻供?可能有她本身的原因,因為她是最主要的證人,但因由證人轉成被告,對她也十分不利,如果有其他的有利因素影響,當然就可能會讓她改變心意。

 

  持平而論,吳孟良法官針對胡瓜詐賭案的判決,寫得頭頭是道,逐一駁回檢察官起訴胡瓜的理由和事實,為何判他無罪,也有一套合理的說法。

 

  只是,事後因為傳出吳與胡瓜女友丁柔安有會面,並收賄才判胡瓜無罪,在「瓜田李下」之下,外界當然會聯想,是因法官收賄,所以才會判無罪。如今檢舉函指控歷歷,司法單位亦已介入調查,是非真相如何,還有待司法院政風單位查明。究竟是被冤枉、還是事出有因?有的話就應嚴辦;若沒有的話,也應還吳法官清白,並給外界一個合理的交待,以免司法信譽又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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