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果大王陳查某以及股市大戶陳德深百年後,都發生子孫或兄弟姊妹爭產的豪門恩怨。加上中泰賓館林國長的遺產官司,一打廿幾年,究其因都是國人沒有預立遺囑習慣惹的風波,最後的代筆遺囑真偽難辨,幾十年下來官司都釐不清。


 


  國外先進國家知名人士,甚至一般民眾都是生前就由律師作證預立遺囑,出國或生病開刀前,都要重新檢視或修改。一旦身故後,遺囑交代得清清楚楚,由律師負責執行,不致產生遺產糾紛。


 


  反觀國內,由於國人一向忌諱談死,所以不會事先交代後事。等到情況緊急了,才想到要處理。這時,病人不是意識不清,由他人代筆遺囑;就是一病不起,根本來不及立遺囑,親人間往往為了遺囑的真實性起爭執,陳查某、陳德深、林國長等人遭遇都是如此。


 


  以林國長案為例,他過世後,獨子林紹明只取得遺產廿五%,其餘部分由林國長在台的兩個太太趙璧芝和朱佩芳取得。林紹明質疑遺囑的真實性,官司一打廿幾年,目前還在最高法院。


 


  據負責代理趙璧芝處理遺產糾紛的莊秀銘律師透露, 趙 女士其實很想以和為貴,也同意返還十二‧五%的遺產給林紹明。但因為朱佩芳不肯返還同樣額度的遺產, 朱 女士過世後,中泰賓館由林命群繼承,僑泰興由其弟林命嘉繼承。林命群不想跟父親爭,甚至表示可以全部返還給其父。但因 趙 女士反對,理由是「其夫生前有交代傳孫不傳子」,所以目前的官司是林命嘉跟父親爭產,主角並不是哥哥林命群。不管是父子爭產或是兄弟爭產,都是家門醜事,當事人也不想讓外人看笑話。只是,一旦事件鬧到法院公開審理,一頁豪門恩怨也就因此掀開,也讓外人清楚看到人性赤裸裸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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