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長阮剛猛因民眾反映,金融機構設置的自動提款機,發生有民眾提領的現金摻有偽鈔而去函財政部要求改進。事實上,民眾一不小心就可能拿到偽鈔,如果又「不小心」拿出去使用,很可能觸犯行使偽造貨幣罪。


 


  據了解,目前真鈔換假鈔的行情是一比三,也就是一千元真鈔可以換得三千元假鈔,但這是偽鈔集團的行情,而不是一般用電腦印刷或影印出來假鈔的行情。


 


  偽鈔集團偽、變造各類幣券,觸犯特別法「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可以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也要處罰。


 


  不過,若是一般人行使偽、變造的通用幣券,或是意圖供行使而收集或交付與他人,則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刑責還是很重。


 


  一般民眾所碰到的情形是,不小心收到一張偽鈔,這時當然會很懊惱,就會想辦法把它「花用」掉,以減少損失。不過,若是這種情形被發覺,還是有刑責,可以處五百元以下罰金。


 


  民眾經常碰到的情況是,到銀行或郵局存款,交出的一疊鈔票當中,被行員檢視出有偽鈔。如果太多張他們會報警查辦,但如果是一、兩張時,對方也可能要你換回,以免認真處理起來大費周章。


 


  目前一些小額偽鈔行使最頻繁的地方,除了國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外,就以一般的檳榔攤及兜售彩券的小販收到的機會最大,通常歹徒他們都是拿偽鈔換真鈔。


 


  也因為目前偽鈔太過猖獗,所以收到千元或五百元大鈔的商家,現在都有一套辨識手法,有人用辨識筆劃,有人用辨識燈照,還有人拿央行的辨識圖貼在一旁對照,有的人以透過手感摸出紙質,一有異常就拒收。


 


  幾年前由於大陸人民幣偽造情形十分嚴重,那時候到大陸一些商店買東西,只要使用百元大鈔,商家一定當著你的面拿起來左瞧右看,讓你十分不自在,如今這種場景也在台灣出現,看來金融機關和檢警調等治安單位要加把勁,否則台灣的金融秩序會更亂。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m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