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昨天深夜突然發佈新聞,針對涉及匯豐證券弊案,參加龍馬高爾夫球隊的檢察官,作出懲處,其中曾擔任龍馬球隊前身龍馬會會長的士林地檢署檢長謝榮隆首當其衝,改調高檢署主任檢察官;但是也曾擔任過龍馬會長的調查局長葉盛茂則無事,也引發不少基層檢察官不滿,認為法務部懲處的標準不一,究竟法務部是否存在兩套標準?確實應該向外界「說清楚,講明白」。


 


  匯豐案涉及的司法官很多,包括院方部分有七位法官,檢方部分也有七位,院方部分經查,絕大多數是單純打球,並沒有查到違法事證,所以都不予懲處,但高院的三位法官移送法官自律委員會,因為投票表決還是不予懲處,也引發三位票選法官代表不滿,集體退出法官自律委員會。


 


  檢方部分,從昨晚法務部所發佈的懲處案來看,法務部的標準似乎比司法院「高一些」,但是懲處標準似乎很不一致,像單純自費出國球敘的宜蘭地檢署檢察長張清雲,被飭令嗣後注意,陳明堂等三位檢察官也是出國球敘,則被移送檢審會審議,未來若檢審會通過的懲處比較重,基層檢察官也一定會反彈。


 


  司法機關不少首長,以及司法官近些年來也和官場一樣流行打「小白球」,所以也組了不少球隊,如果只是單純打球,實在也不宜苛責,畢竟打球也是很好的運動,但是因為不少的司法風紀案,都是有心人士藉「以球會友」來「場外交易」,容易有流弊,所以能避免當然儘量避免「落人口實」,否則匯豐案就是「瓜田李下」之嫌而起。


 


  司法院長翁岳生教學生的名言就是「當法官要耐得住寂寞」,法務部長陳定南也要求檢察官一樣要耐得住寂寞,看來兩位最高司法首長都是有志一同,他們的苦口婆心只有司法官也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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