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余政憲為了拼「犯罪率零成長」,昨天表示將支持警政署提出刑法修正草案,未來以「一罪一罰」加重對連續犯的罰責,藉以改善治安。余部長的「一罪一罰」,偷竊一百件,每件判兩年,就要判二百年的外行話,實在不宜率爾出口,以免貽笑大方。

 

  事實上,刑法總則的修正案,早已由法務部研修完成並經行政院審查通過,送立法院審議中,修正草案刪除連續犯,增訂特別累犯及其三犯加重處罰規定,數罪併罰也由現行規定之廿年提高為四十年。

 

  為了拼治安,政府單位服膺「治亂世用重典」的法家罰理論,所以刑法和特別刑法的罰責,不斷加重其刑。從廖正豪當法務部長時,政府就提出想仿美國「三振法案」的精神,對三犯者加重本刑一倍的修法構想,雖然不一定是「終身監禁」,但刑責之長已令人不懼而寒。

 

  法務部所提刑法總則修正草案裡,也早就注意到連續犯「同一罪名」認定過寬的問題,不無鼓勵犯罪之嫌,所以將連續犯、牽連犯均加以刪除,數罪併罰之最高限制也提高一倍到四十年,這些修正的目的都是為了遏阻犯罪。

 

  刑法總則修正草案已送到立法院審議,事實上,只要立委們有共識,基於國家整體治安考量,沒有泛政治化的聯想,沒有道理不能盡快通過。就此而言,朝野政黨都有不容推卸的責任。

 

  余部長和陳部長兩人都誇下豪語,以個人職位去留做賭注,兩人既已是命運共同體,何不共同推動刑法修正草案早日通過,光說一些欺騙老百姓的「官話」,實在無助於治安的改善。  200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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