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人事室主任屠豪麟昨日接受法務部政風司及台北地檢署約談時,坦承 八月六日 晚間在錢櫃KTV七○一室飲酒作樂的人是他,而非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如果其所言經查屬實,則涂醒哲就有可能是「蒙受不白之冤」;但如果屠豪麟是為「護主心切」而「冒名頂替」,則屠某可能會涉及偽證罪刑責。

 

  根據當事人鄭可榮的證詞,當天他較晚到場,不可能認錯人,況且屠豪麟和涂醒哲兩人外型差別那麼大,又是近距離的接觸,怎可能認錯人。但是屠豪麟則坦承,當晚是他到現場去,因為酒喝多也喝醉了,並不記得自己是否有什麼不軌的親吻行為。

 

  由於兩人的供詞南轅北轍,屠豪麟承認自己 八月六日 有到現場,認為可能是鄭可榮「認錯人」;鄭可榮則堅持自己不可能認錯人,在場親吻他耳朵的是涂醒哲而非屠豪麟。

 

  這當中有人自己「對號入座」,也有人極力撇清,究竟孰是孰非,搞得大家一團迷霧,比「羅生門」還懸疑。

 

  目前相關證人的「證詞」對鄭可榮較為不利,因為相關證人的證詞都是偏向對涂醒哲有利的方向去闡述,鄭可榮目前情勢已居劣勢。

 

  不過檢察官不會因為「眾口鑠金」,大家都偏向涂醒哲,就逕行認定是鄭某「認錯人」了,因為其間的疑點尚多,部分關係人明著向檢方說涂沒有到現場,但私底下又告訴媒體涂其實有去,究竟為何有這樣的「差異」,檢方有必要從有利、不利處多方面去追查。

 

  涂醒哲有沒有到現場,是一個事實認定問題,還有很多方法可以佐證,不能因為有涂的一位下屬屠豪麟跳出來說是他,就完全相信是鄭可榮認錯人,畢竟鄭有何動機去誣構涂?根據他所述,涂欠他的只是一個「道歉」而已。  [ 2002/10/05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my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