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追,服公職超過四十年,半個月前他辦理退休。從七十七年到八十一年這四年期間,擔任執行科檢察官的陳追,在刑場上執行過122名死刑犯槍決,留下一個空前的紀錄,未來恐怕再沒有人能打破,陳追「追命」的傳說,在司法史上會留下一筆。

 

●考司法官 無心插柳

 

 陳追是彰化田尾人,他不是法律科班出身,從小很會唸書的他,大學聯考考上第一志願台大政治系,大學畢業後他先回母校彰化北斗中學教書,後來考取郵政人員高考,曾任巡迴代理郵局支局長一職。一名任職郵局,要考司法官的同學找他陪讀,沒想到無心插柳的結果,改變了他的未來,陳追順利考上司法官,法律系畢業的同學反落榜,就這樣,他從郵政人員轉換跑道當起檢察官。

 

 陳追在北斗中學教書時,現任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正好在北斗中學唸書,雖然他沒有教過謝文定,不過,兩度在高檢署服務,先後擔任書記官長及檢察長的謝文定,對陳追十分尊敬,見面都稱「 陳 老師」而不名,師生緣在法界重續也是一段佳話。

 

●因緣際會成「監斬」

 

 從地檢而高檢,因為高檢執行科檢察官沒有人要幹,因緣際會,當時高檢檢察長陳涵認為他極適合,要求他去執行科,他無從推辭,就這樣幹了四年的「監斬官」。無巧不巧的,當時高檢署的襄閱檢察官是鍾革,於是「陳追追魂,鍾革革命」的威名遠播,接到印有他們大名的公文書,常令很多民眾不寒而慄。

 

 陳追擔任監斬的年代,剛好是解嚴前,那時治安不是很好,尤其是後兩年,正好是郝柏村組閣擔任行政院長時,面對「治亂世用重典」的呼聲,當時只要是姦殺,幾乎都判死刑,沒有例外,最常見的是計程車司機,臨時起意劫財劫色,當時有三分之一的死刑犯的行業幾乎都是司機。

 

●重典下監斬官業務繁忙

 

 於是,陳追剛擔任第一年槍決了9人,第二年槍決41人,第三年46人,第四年26人,前後他監斬了122人,包括槍擊要犯吳新華、長榮小開張國明綁架勒贖案的大陸人士馬曉濱、新光少東吳東亮綁架案的胡關寶及張家虎等人,都由他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陳追說,死刑犯赴刑場,幾乎沒有不懼怕、不沮喪的,死前喊冤的倒不多;他回憶說,像胡關寶被押赴刑場時全身發抖,都走不動了,到刑場跟張家虎都希望能抽菸,他讓兩人坐在刑場相對默默抽菸抽了450分鐘,了卻最後心願才行刑。

 

 槍擊要犯吳新華則是要求讓他打坐半小時,最後還大方承認法院判決他身上所背的十幾條人命,確實都是他幹的,行刑前更勇敢,拒絕先注射麻醉針再開槍;不料,因為他的心臟較一般人偏右,法警先開2槍,他還能動,最後又補了3槍才斃命,也創下死囚槍決開槍最多發的紀錄。

 

●執行後還有心跳 槍決兩次引嘩然

 

 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一名死刑犯執行槍決後,這名事先有簽署同意器官捐贈的死囚,送到醫院時,竟然還有心跳,於是又被送回刑場補了兩槍,等於槍決兩次,這個事件也曾引發輿論大嘩,都是陳追任內發生的事,也因此事,後來法務部檢討,器官捐贈的死囚改打腦部,不再打心臟了。

 

 這一百廿二位死囚都是陳追親自提解,「驗名正身」後,大筆紅字一揮才執刑的,法場上禁忌很多,像執行槍決的法警拿到的紅包不能過夜,死囚腳上卸下的刑具有避邪作用等等,不過,陳追卻說,他從不相信這些,他不拜佛,也不吃素,心裡坦坦蕩蕩。

 

●好為人師談政治

 

 陳追認為,執行死刑只是一件工作,雖然會有不愉快的經驗,但都能排除,也不曾作過惡夢,他代表國家執行法律,相信死刑犯不會去錯怪他。不過,雖然執行死刑創下最高紀錄,但他卻希望廢除死刑。

 

 卸下監斬官角色後,陳追曾擔任叛亂案偵辦專股,在那個解嚴年代裡,海外黑名單上的異議分子,像郭倍宏、李應元等,都是當時他們偵辦的對象。後來他升任襄閱主任,卻不改少時「好為人師」的嗜好,記者去找他要新聞,要聆聽他有關民主、法治的薰陶好幾個小時,所以很多媒體記者很怕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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