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米炸彈客楊儒門,前晚由弟弟陪同向警方到案說明,從遭到檢舉、矢口否認到承認犯案,過程曲折有如卡通影片劇情,令人噴飯。


 


  先說楊儒門從去年十月開始放置白米炸彈,一年來跟警方捉迷藏,都因心思縝密,沒有被警方查獲任何蛛絲馬跡。但何以警方一公開其照片,當天晚間他就在弟弟陪同下到中正一警分局,一方面由其弟先出面檢舉,自己則坐在車內「等」警察?也難怪警方一開始還誤認是「瘋子」,想來湊熱鬧。


 


  分析楊儒門的心態可能有幾端。其一、他認為警方根本沒有掌握到他任何犯案罪證,所以他不怕出面說明;其二、他的確是警方公布懸賞追查的人,如果警方奈何不了他,是否可以幫他弟弟「賺」到五十萬元檢舉獎金?其三、若上述心願得逞,也是公然嘲諷警方的無能,可以說「一舉數得」。


 


  從楊儒門的犯案心態來看,雖然他只有高工肄業程度,但他到案時還刻意穿著被懸賞照片裡的外套,以證明照片裡的「真的就是他」,其後還懂得拒絕警方夜間訊問,可見他平常有注意到這類的法律常識。


 


  他到案後僅承認自己就是照片中人,卻矢口否認自己是「白米炸彈客」,似乎認為只要他堅決否認,警方一定奈何不了他。因為要他承認就請拿出證據來,如果警方有他犯罪的證據,就不會懸了一年來都抓不到他。所以他是「有恃無恐」地來說明,以為一定可以大搖大擺被釋回。


 


  但他卻不知道,警方的旁證其實早就蒐證齊全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正張著大網在等他。楊儒門想以「自行到案」來嘲諷警方,不料卻反成了「自投羅網」、「作繭自縛」,看來他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200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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