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追查總統府國務機要費浮報案,昨天在台灣紅負責人李慧芬從澳洲返國後,立即傳她到黑金中心查證說明,從檢調辦案的積極性來說,確實劍及履及;尤其是李慧芬是有備而來,資料整理得有條不紊,檢調只要按圖索驥,案子應該不難釐清,就看檢調有沒有決心「辦大案」。


 


  國務機要費浮報案,是立委邱毅根據李慧芬提供的發票影本爆料,高檢署查黑中心立即立案偵辦,先去函審計部調取相關資料,上周並約談李碧君及其會計和總統府相關官員等人,以查證是否她有發票給府方人士報假帳。


 


  李碧君雖然坦承有提供發票,不過表示是提供給「第三人」,不知為何會流入總統府變成國務機要費;外界則質疑,以李碧君和第一夫人的關係,怎可能還要透過第三者之手,質疑李可能曲意呵護第一家庭。


 


  不過,拿發票給第一夫人這種「小事」也的確不妥,不符合其身分,合理的解釋是玉山官邸有人接手處理此事,因為時間長達兩、三年,所以李碧君說她交付給第三人,也不能說錯。只是,是不是第一夫人授意她交付給誰,這必須檢調去查明整個流程。


 


  李慧芬在整個國務機要費案裡,其實是外圍的「證人」,她跟府方或官邸都沒有直接交手,發票也是被她表姐李碧君拿走,她只是聽聞表姐說「蒐集發票是要給老闆娘報帳用」,她的證詞其實其不是第一手證詞,證據力比不上李碧君,只能佐證李碧君的說詞。如果李碧君的說詞有不誠實的地方,透過李慧芬的證詞、對質,也可以拆穿其謊言,這是李慧芬返台最有價值的地方。


 


  當然她所消費的發票,如果被別人拿去報假帳,她完全不知情,而是事後才被告知,則她是不知情的第三人,不至於像她的表姐,好意提供發票還被檢察官以逃漏稅違反稅捐稽徵法變成被告偵辦。


 


  國務機費爆發以來,高檢署檢察長謝文定只指示查黑中心一句話「放手去辦」,而案件是由資深檢察官陳瑞仁負責,以陳瑞仁在檢察機關長年所建立的風評,沒有人會懷疑他辦案的公正性。他「只問案情,不問對象;只管真相,不管顏色」,所以邱毅聽說是陳瑞仁辦案,也說「沒有不放心」,也可以印證檢調是有決心追查真相,就等時間到了,查黑中心給國人的交代,是否符合全民期望,是否會是壓垮阿扁的「最後一根稻草」。  [200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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