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辦職棒簽賭案的前雲林地檢署檢察官徐維嶽,因涉及多起不法弊案,昨天被台南高分檢指揮調查局偵辦,並向法院聲押獲准。消息傳出,之前被他拘提、約談到案的職棒簽賭案球員被告,或許以為「檢察官出事,他們就沒事了」。事實上,職棒簽賭案還在雲林地檢署由其他檢察官接手偵辦,只要蒐證完備,檢方就會提起公訴。


 


  今年七月廿六日職棒簽賭案爆發,因該案之前即由徐維嶽監控偵辦,因此職棒簽賭案仍由他偵辦。不過法務部檢審會以「人地不宜」通過調職澎湖地檢署,人令規定其八月廿五日須前往新職報到。徐維嶽為了趕結案,於是決定在離職前,將偵辦的職棒簽賭案,一分為二,將部分先行偵結。


 


  不過,檢察長何明禎認為不宜以「鋸箭法」,將案子切割,未同意先行結案,所以徐維嶽偵辦的職棒賭簽案,目前仍由其他檢察官繼續偵辦中。


 


  徐維嶽昨天被約談到案後聲押獲准,部分較樂觀的涉案球員,誤以為偵辦檢察官出事了,則他承辦的案件當會「不了了之」,所以喜悅之情溢於言表,以為就此沒事了。


 


  事實上,檢方辦案是基於「檢察一體」,所以案件除非經檢察長蓋章同意公布,否則就得仿傚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李子春敢衝撞體制,起訴頭目津貼案逕向法院起訴,抱定被公懲會懲戒。不然循體制,該案等於被移轉給其他檢察官負責,徐維嶽跟職棒簽賭案已無任何關係。 [200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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