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六年二月下旬,當時的法務部長廖正豪決定掃蕩職業股東,並且拿黑衫軍「至尊盟」祭旗,結果當年度的股東大會,開得出奇平順,工商時報曾以「股東大會唱清平調」為標題,生動的刻畫出在公權力介入下,當年股東大會召開順遂的場景。


 


  在陳總統一聲令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盧仁發昨天召集相關單位研商如何取締職業股東,也作出必要時不排除以治平專案來移送的決議。這股整肅職業股東之氣勢馬上反映在昨天的股東大會上,包括鴻海、華新麗華等公司,股東大會都成了「一言堂」,鴻海董事長郭台銘還頻頻希望小股東多發言。


 


  其實,股東不分大小,只要有持股符合條件,就有權利出席股東大會。當然有些股東出席是「別有目的」,這些人被冠上「職業股東」的稱號,他們發言特別踴躍,出言可能不遜,讓經營者難堪,甚至鬧場、鼓動、搗亂大會的秩序,甚至威脅到經營者專心經營公司,則政府當局當然有必要捍衛企業主的權益。


 


  但如果股東們的立場也是為公司好,出發點在於監督公司營運,則只要出言唱反調,就被冠上「職業股東」的標籤,未免太過沉重了,無異以公權力來箝制股東發言,形同侵犯股東基本權益,尤其如果經營者不謀合法經營企業,甚至掏空公司資產,還不讓股東們監督,則政府豈不變成不良企業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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