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 李登輝 夫人李 曾文惠 女士,被前立委謝啟大、馮滬祥等人指控,在二千年總統大選敗選後欲圖運送美鈔赴美。為了澄清事實真相,她向法院遞狀指控謝、馮等人誹謗,謝、馮也反訴其誣告。這件官司已纏訟近二年,但因李 曾文惠 女士從未出過庭,在法官以再不出庭就要拘提下,昨天她總算出庭,也讓這起訴訟能順利辯論終結。

 

  李 曾文惠 女士是我國司法史上,第一位以前「第一夫人」上法庭的案例,無論作為法治教材也好,凸顯對法律尊重也罷,都是很好的案例。

 

  曾貴為「第一夫人」的李曾文惠,面對敗選運送美鈔赴美的指控,為了澄清自己的清白,選擇以司法訴訟為手段,希望透過司法程序還她公道。

 

  但過去法院已多次開庭,同案被告也反訴她誣告,李 曾文惠 女士卻僅委託律師到場;法官雖傳喚她多次,但她或許是因為不善言辭,擔心出庭會被律師質問得不知如何答辯,受到「二度傷害」,一直沒有出庭。

 

  為了結案,承審法官最後祭出刑事訴訟法「自訴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而前總統夫人總算願尊重法律,允諾在昨天出庭應訊,也使這起訴訟能夠順利辯論終結。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在發生「白水案」後,雖然他當時貴為白宮的主人,但還是要向司法低頭,接受司法的審訊。就算是總統仍不能高過司法,這是民主國家奉行法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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