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人頭帳戶氾濫,為了加以遏止及防範,警政署上個月才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利用人頭帳戶犯罪防制對策」會議。儘管最後並沒有達共識,不過,日前已有檢察官把提供人頭帳戶供歹徒洗錢犯罪的人,依違反洗錢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對於不少貪小便宜販賣自己帳戶的民眾,確實有遏止作用。

 

  由於經濟不景氣,很多失業民眾甚至以開帳戶來販賣,一個人頭帳戶可以賣三、五千元,直到警方找上門,才知道自己做了「幫兇」,幫壞人去做壞事。由於他們都辯稱不知情,檢方在查無犯罪實據下,也都以不起訴處分。

 

  但是日前已有檢察官,把提供人頭供犯罪的民眾,依違反洗防制法罪嫌提起公訴,也就是視為共犯或幫助犯,民眾再也不能辯稱不知情。

 

  事實上,提供人頭在國內是屢見不鮮,過去還有政務官公開表示以「人頭」買賣股票可以節稅,「華隆案」還發現有民眾以提供人頭給「老雷」炒股為榮,直到法官以幫助犯判刑,大家才知道原來提供「人頭」還是有後患的。

 

  人頭帳戶之所以盛行,和國內金融機構在開戶上控管不嚴有關,所以才讓歹徒有可乘之機,而一般民眾對於自己「信用何價」並不知情,是否會因此導致信用破產也莫不關心,只圖眼前的短暫利益,如果重刑重罰可以遏止,確實值得相關單位聯手「補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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